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安排,2025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导师审核、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3月17日起-4月10日16:30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ehall.xingaiwang.org/)-搜“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应用(导师录入论文评语)”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格式检测检测网址为//nbu.lun51.com/yjs,另,格式检测报告是协助学生检查论文格式是否规范的,如果自己的论文格式已经很规范了,但是格式检测一直不通过请不要纠结)。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学校、研究生及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相关信息(可用***替代),不提交封面及致谢部分,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隐去作者相关信息。(请务必重视,每年都有人不隐去作者、导师、学校信息!!!可能会影响盲审结果)
研究生本人必须仔细核实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准确无误,因学位论文误传或未正确上传所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论文题目有更换的请及时登录“研究生论文选题变更”系统进行变更申请,后续核对系统中的论文题目与上传的论文题目是否一致,不一致将无法送审。)
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提交的电子稿将直接外发评阅,不可无端中止后续环节,因此请导师在本环节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学位论文审核标准可参考附件1。
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从3月17日起开放,4月10日16:30截止提交,导师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学位论文,有问题可退回给学生修改,学生可多次上传附件覆盖更新。长时间不用网上办事大厅的同学请务必提前登录保证账号能用且熟悉系统操作。
二、导师及学院审核:4月14日前
1、导师请在4月1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审核时请一并录入学位论文评语。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学院才认可导师同意该生的论文进入学术不端正式检测及评审环节。
2、学院对学位论文提交者进行基本资格审核(审核是否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开题、中检等前续环节)。学院只审核导师审核通过的学生。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检测结果人工复核:4月18日前完成
由学院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正式检测,并在系统中上传检测结果。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附件2)给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最终结论,在系统中确定送审名单。
四、学位论文评阅:学院4月18日开始
研究生院于4月21日开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由学院负责。具体细则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五、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评阅完成后-6月6日(学院预计5月中旬开始陆续审核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
答辩的详细安排在评阅完成后另行通知!
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9日-6月13日
6月16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授学位名单。
八、学校审核公示并制作双证:6月下旬
a.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学位者名单。
b.学校审核确定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授予学位者名单,制作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发放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
a.毕业生完成的档案系统填报和提交。
b.各学院领取制作完成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望相关研究生导师及拟毕业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和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7日
附件清单:
1、学位论文审核标准
2、《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3、《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4、系统操作手册
5、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